韩愈《讳辩》原文赏析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14 04:23

讳辩原文

讳辩

唐·韩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韩愈《讳辩》原文赏析

讳辩赏析

这是一篇论说文。辩,针对明显的对手,重心在“破”。论,没有具体的对象,或只有潜在的对手,重心在“立”。

讳,忌讳,不能说,不能碰,不能做,隐藏起来。如成语“讳莫如深”、“讳疾忌医”,“虽有孝子贤孙不能为之讳也。”

中国传统有“为贤者讳”,公众敬仰的人,偶然过错,不要揭穿,不要宣扬,要为社会留下好榜样;“为尊者讳”,长官,长辈,有威望,大家需要他领导,他偶然犯错,大家帮他遮掩,以免妨碍体制的正常运作;“为亲者讳”,兄弟姐妹夫妻,有共同的荣辱利害,必须维持和谐团结,有人偶然犯了过错,要体谅,要协助善后。

有人把“讳”分成讳行和讳名。讳行,不说人家的过失,《古文观止》收了马援一篇文章,他告诫子侄:“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子女不能直说父母的名字,臣民不可直说皇帝的名字,就是讳名。

臣民不可直说皇帝的名字,称为“国讳”。荀卿改孙卿,避汉宣帝讳。民部改户部,观世音改称观音,柳宗元《捕蛇者说》最后一句:“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人风”本来是“民风”,都是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王昭君改王明君,后来称明妃,建业(南京)改称建康,这些都是避“国讳”。

子女不能直说父母的名字,叫“家讳”,有学问的人说,太史公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史记》中无“谈”字。直到今天,孝子为父亲办后事,发讣文,还要在他的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讳”字,意思是,我本来不该说,现在不得不说,我只好犯讳了。

既然皇帝的名字不能说,父母的名字不能说,孔夫子的名字当然也不能说,这叫“圣讳”。孔子名丘,姓丘的人家因此改成姓邱。古人刻版印书,逢到“丘”字要缺一笔,表示我不敢用原来的那个字。

然后出现了“官讳”。县太爷的名字,那一县的人要避讳,刺史的名字,那一州的人要避讳,主人的名字,门下的人也要避讳。刺史的名字叫田登,在他治下,元宵节只能说“放火”,不能说放灯,于是产生了“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五代时,冯道的门客讲《道德经》,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门客在讲解时,就将这句改口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韩愈《讳辩》原文赏析

韩愈的《讳辩》,就是议论这件事,他的重点在“名讳”。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hè而倡之,同然一辞,皇甫湜shí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李贺,中唐诗人,原籍河南。七岁能辞章。为人纤瘦,通眉,长指爪。艺术家的相。

李贺诗境诡异华丽,常用险韵奇字。不好懂,但给我们丰富的想象,所以我们仍然爱读,虽读来如坠五里雾中,也值得留恋。他描写音乐:云彩为之不流,声音如玉碎风鸣,像荷花的露珠那样圆润,又像香兰在微笑……诗人把月亮的幽光幻想成蟾、兔的泪水,把天空的云层描绘成琼楼玉宇。把明月在云雾中飘过说成是“玉轮轧露”,还有“呼龙耕烟种瑶草”、“羲和敲日玻璃声”、“忆君清泪如铅水”等名句。诗坛说“太白仙才,长吉鬼才”。也有易懂的诗句:“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仍然超出俗套,可助我们摆脱固定反应。诗文最忌陈陈相因,人云亦云,李贺的作风仍是我们今日的借鉴。

韩愈一向欣赏李贺,写信劝李贺考进士。李贺先去参加州县的考试,准备由州县选举而进献于朝廷,考试的成绩很好,取得进士资格的呼声很高。有人排斥他,说他的父亲叫晋肃,他考进士犯了父亲的名讳,很多人不明事理,随声附和。韩愈的学生皇甫湜说,如果李贺错了,老师也错了,李贺并没有错,老师应该出面说明。

先交代写这篇文章的缘由,表示:“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子,男子的美称,第二人称代名词,可以指尊辈,如“子不语”。可以指平辈,如吾子、士子。有时也可以指下一辈,如舟子、二三子。韩愈对皇甫湜客气,让这个成了名的学生称他为“子”,没摆老师的架子。

韩愈把李贺的敌人定性为争名者,没说他们是小人、嫉妒、好事之徒……批评那些响应附和的人“不察”,没说他们愚昧无知,这是大家风范。

律礼记规定曰:“二名复名两个字不偏一个字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同音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邱’与‘蓲’qiū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

《礼记》规定,尊长的名字如果是两个字,不用避讳其中一个字。解释的人说,孔子的母亲叫颜征在,孔子说过“文献不足征也”,“某在斯,某在斯”,并不单独避讳“征”字或“在”字。《礼记》规定,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的人说,如果尊长叫“禹”,不用避讳“雨”,如果尊长叫“邱”,不必避讳“蓲”。

李贺的父亲叫晋肃,李贺去考进士,不是去考“晋肃”,进士和晋肃只有一个字同音,可以不避讳,符合《礼记》的规定。

《礼记》是儒家经典,行为准则,引用《礼记》来支持李贺,这种办法叫“诉诸权威”。用质问的语气,采取攻势,咄咄逼人。

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就“嫌名”设问,陷对方于两难之间。如果对方回答“父名仁,子可以为人”,等于承认“父名晋肃,子可以举进士”,失败;如果对方回答“父名仁,子不可以为人”,这是无理取闹,也失败。

把对方所设原则无限扩大,显示他的原则不周延,不能成立。“多难兴邦”,为什么许多国家会灭亡?“压力越大,反抗力越大”,为什么骆驼会压死?“人多好做活”,如果十人工作,百日可建一房,那么百人工作,十日可建一房?千人工作,一日可建一房?万人工作,两个半小时可建一房?

梁启超当年曾说“天下无绝对之自由,亦无绝对之不自由”。即是把“自由”无限扩大,指出此一主张的缺点。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

文王名昌,武王名发,周公的诗中有“克昌厥后”、“骏发尔私”。《春秋》谨严,一字褒贬严于斧钺,未批评康王钊之子为昭王。曾子是出了名的孝子,他的父亲叫“晳”,他没有避讳“昔”。

以上为“不避嫌名”举证,支持李贺考进士。

写议论文必须能举证。推理不是证据,联想不是证据,怀疑不是证据,比喻不是证据,文学作品不是证据。

情况证据,孤证,积极证据。

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

继续强调不讳嫌名。

“父名仁,子不可以为人乎?”为逻辑上不可讳。“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为事实上不能讳。

论辩时,逻辑是很重要的武器。例如说,上帝无所不能,但上帝不能自杀,因为上帝永生。这就是逻辑上的不可能。

皇帝求长生不死之药,一大臣献计,全国普查,找出哪一个家庭从来没有人死亡,他必有此药。皇帝听了,默然作罢。这是从逻辑上使皇帝觉悟根本没有这种药。

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

汉武帝叫刘彻,为了避讳,把彻侯改为通侯,吕后叫雉,为了避讳,把雉改成野鸡,到此为止,没有扩大。

唐太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昺,玄宗名隆基,没听说要避讳同音的浒、势、秉、机。犯国讳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哪些字不能用,天下皆知,尤其在朝为官的人,绝对保持高度警觉,没听说有这些忌讳,那就表示没有。韩愈不断言没有,也是行文的技巧,增加抑扬变化。今天的白话文也常常有这样的句子:“有这件事吗?我不知道,如果有,请告诉我。”

这一段是说,即使要避同音字,范围也很小,不能扩大到“晋肃”和“进士”,中国的同音字这样多,任意扩大避嫌将造成混乱和瘫痪。

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

唐代宗名豫,谕和豫同音。

只有那些做奴才的,千方百计缩小自己,本来没有这个规矩,他自己给自己立很多规矩,惟恐做奴才做得不足。韩愈这话够狠,这叫“辣手著文章”,为的是“铁肩担道义”,他觉得对李贺有道义上的责任。

韩愈《讳辩》原文赏析

贬低过度守讳者的身份,以示不足取法。

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耶,为不可耶?

读书人希圣希贤,圣贤跟宦官宫女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圣贤避讳到什么程度,我们就避到什么程度,而不是宦官宫女避讳到什么程度,我们也要到那个程度。

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韩愈作一回顾,结论已经确立。但韩愈设问,要对方回答,这是逼对方在他画的棋盘上依他定的规则下棋,对方已无法逃出韩愈的逻辑,只有缄默,缄默就是承认失败。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shēn,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

做人子做到曾参那个样子,可以不受批评了吧。做人做到像周公孔子那个样子,也可以得个满分了吧。现在做人不去学曾参周公孔子,只有在避讳的时候一心超过曾参周公孔子,可见他们都迷路了!

圣贤教人顾大体,“先立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但世人不能立其大者拘其小,做官不能抓政务者抓事务,写文章不如人家强调人家的印刷不好,批评美女说她不会炒菜。

夫周公、孔子、曾参shēn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耶?

韩愈这段话有三个转折:一、周公、孔子、曾参的德行,到底难以胜过;二、要想显得自己比周公、孔子、曾参更胜一筹,居然去学宦官、宫妾的避讳;三、圣贤避父母的名讳、出于真诚的孝心,宦者、宫妾避讳,在很大的程度上是遵守外在的形式,难道形式上超过就是德行上超过吗?

韩愈把对方所“立”者打乱,重新组织起来,产生“破”的效果,这种写法,对白话文学产生很大的影响,鲁迅做得更多更好。韩愈穷追猛打的战术,对后来的白话文作家也有启发。

韩公学问大,材料多,此辩随手插花,稍嫌杂乱,我们替他整理一下,他要说的是:

律不讳者,行亦不讳。

古人不讳者,今人亦不讳。

圣贤不讳者,常人亦不讳。

君主不讳者,百姓亦不讳。

逻辑不能讳者,理论亦不设讳。

事实不可讳者,行为亦不必讳。

如果今人写论文,大概会列出大纲来,把材料归类纳入。(那样,文章也许没有这样灵活。)

从前《讳辩》是生活教材,推广了有关“讳”的知识,从而学习如何不犯讳。汉唐以后,避讳的规定越来越严格,犯讳的后果越来越严重。到了清代,可能严重到杀头抄家。现在学习是为了吸收辩论技巧,避讳已无关紧要。

韩公做文章虽然精彩,没能改变官署的态度,李贺来考进士,依然不准他报名。据说,元稹从中破坏。元稹也是有名的诗人,当年曾经希望结识李贺,李贺年轻气盛,拒绝见面,因而结怨。后来元稹在京做官,有些朋友,念出“父为晋肃,子不得举进士”的咒语,报仇雪恨。

假如这是真的,韩公要帮李贺,写文章不如请元稹喝茶。如果韩公姿态高,那就干脆给皇帝上奏章。韩公当时的修为,单凭一声咳嗽不能把这件事摆平,说不定还有反效果。

李贺中不了进士,终生不得志,只能做小官,做幕僚。作诗倒是一把手,是经常骑着驴子出游,在驴背上苦吟,一个小僮背着布袋,跟在旁边,李贺想到句子,随手写下来丢在布袋里,晚上回家,从口袋里倒出来,一首一首完成,“吟诗一夜东方白”。他的母亲告诉人家,这孩子要呕出心肝才停止。天才如彗星,二十七岁就病逝了,比济慈多一岁;比雪莱少一岁。据说他死前有个穿红衣服的人进来,手持一块板,上面写着古篆。红衣人告诉李贺:天帝召你去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