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遵大路》《郑风·褰裳》执袂与褰裳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05 09:50

《郑风·遵大路》《郑风·褰裳》执袂与褰裳

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中,曾经记秦章华大夫向楚王说过一个故事:他年轻远游时,曾漫步于郑卫的溱洧两水(皆在今河南境)之间。这时正值春意阑珊,初夏将至,群莺乱飞,鸣声悦耳。一些少女都出来采桑,她们长得体美容冶,用不着妆饰,就显得风姿绰约,他便念诗道:“遵大路兮揽子袪,赠以芳华辞甚妙。”忽然间,这些少女好像有望而不来,又像有来而不见,“意密体疏(距离很远),俯仰异观,含喜微笑,窃视流眄”。因为可望而不可即,使他有“赠我如此不如无生”之憾,而最后还是以礼义自制。

宋玉写的是寓言,却也有出处,便是《郑风·遵大路》: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魗(醜)兮,不寁好也。

这首诗,前人也有以为写君臣疏离关系,也有以为老朋友在路旁倾诉旧谊,说得较有见识的是朱熹《诗集传》:“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袪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遽绝也。宋玉赋有‘遵大路兮揽子袪’之句,亦男女相悦之词也。”朱熹是道学大家,对《诗经》中的部分作品,却有“返祖”之功,如认为《国风》即民歌,其中颇多“田夫闺妇”之作;也因为他是道学家,总要加上淫诗、淫妇的贬辞,就是要把诲淫的罪孽推到匹夫匹妇身上。对于现代的读者,这倒并不重要,重要的却是把作品的真实面目点明。但他说是“淫妇为人所弃”,情理上未免说不通:既然被人所弃,对方还能让她在大路上拉住衣袖苦苦哀求吗?当然,一定要自圆其说也可以:被人遗弃了,却还要哀求,也说得上是“贱人”了。宋玉是先秦人,他赋中以《遵大路》为粉本敷演成为一个美妙故事,朱熹又以此作为男女相悦之词的佐证,这是朱熹高明的地方。

回头再说这首《遵大路》。上面已将诗意说了个分晓,这里只消将三个字解释一下:“掺执”是拉住的意思,“寁”是急速、接近,“故”指旧情或旧人。这样,全诗的内容便完全明白了。

这首诗中的主人是男还是女?尚无定论,但也尚非重要,反正反映了这样一种现实:在那个时代,女的(或男的)可以在大街上拉住对方的衣袖,悄悄地说着情意缠绵的话语:你可不能厌恶我,不再和我这个旧情人接近了。这与在今天大城市中见到的少男少女的密语有什么两样呢?只是说的话也许没有诗中人那样直率质朴。如果说,两千余年前人还不能用现代人的语言方式来表达她的内涵感情,那么,却已有表现在行为上的勇气了。

《郑风·遵大路》《郑风·褰裳》执袂与褰裳

《郑风》中还有一首《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次章略)

前一首写大街上拉住袖子,这一首写撩起裙子渡过溱河。裳即裙子,古代男子也穿裙,因为不使裤子外露,所以用裙遮盖。末句是打情骂俏的话,狂童就是傻小子的意思。“也且”是语气词,犹言“也哉”。

这首诗前人也有附会之说,仍是朱熹说得对:“淫女语其所私者曰,子惠然而思我,则将褰裳涉溱以从子。子不我思,则岂无他人之可从,而必于子哉?狂童之狂也且,亦谑之之词。”其实也只是说些实话,却偏要加上“淫女”的恶名,那也是道学家的习气。不过,他不把人家说成“淫女”,就很难说出实话,我们还应当谅解。“褰裳涉溱”一语,毛奇龄《毛诗写官记》以为是女子故作激诱之词:“女子曰:子惠思我,子当褰裳来。嗜山不顾高,嗜桃不顾毛也。”说得很有风趣,上下文也显得通畅了:你如果喜欢我,就得涉溱而来;如果不来,难道没有人会渡过溱河吗?你这不明白的冤家呀!

两首诗中,都透露出女主人对爱情的不稳定之感,反过来正是要求爱情的专一。像这样的作品,正是古代俗文学中的天然小品,随口唱来,不假雕琢,它的源流,下启六朝乐府,明清俗曲,它们的作者,大都是无名的,也因为这样,有的表现得十分奔放大胆。我们试从冯梦龙《山歌》中的《旧人》来看:

情郎一去两三春,昨日书来约道今日上我个门,将刀劈破陈桃核,霎时间要见旧时仁。

这种气息情调,不是和上述两首诗惟妙惟肖吗?冯梦龙在《叙山歌》中说:“今所盛行者,皆私情谱耳(指山歌)。虽然,桑间濮上,国风刺之,尼父录焉。以是为情真而不可废也。山歌虽俚甚矣,独非郑卫之遗欤?且今虽季世,而但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则以山歌不与诗文争名,故不屑假;苟其不屑假,而吾藉以存真,不亦可乎?”这段话说得很警辟,袁宏道《锦帆集·小修诗序》中,也以《擘破玉》、《打竹竿》之类,“犹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故多真声”,都说明他们对俗文学的态度,正用得上“认真”两字,也反映了晚明以来文艺思想的重大转变,尽管当时正统派仍是占统治地位,但异端势力也在逐渐抬头了。

诗文贵真忌假,历来都是这样说,做到的却不多。我们很难希望天地间无假诗文,希望假的少些,真的多些。十中有六七分的真情实意,也就不愧对文房四宝了。

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