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词流派的几种分法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12 01:21

所谓“两分法”,即把宋词分为豪放、婉约两派。这是一种传统的分法,始于明人张《诗余图谱》。豪放与婉约的概念,从明代沿用至今,一直比较流行。

不过,豪放、婉约的不同词风,在柳永、苏轼等人的词中都早已存在。《说郛》引俞文豹《吹剑续录》云:

东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歌,因问:“我词何如耆卿?”对曰:“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子,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绰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

关于宋词流派的几种分法

从词的发展看,进入晚唐、五代以后,以婉约居多,至苏轼开始有意识地打破词婉约的传统,写了一些豪放词。至于苏轼是否另立豪放一派,这个问题现在还有争论。

(1)北宋婉约词派。此派以柳永为代表,主要作家有晏殊、欧阳修、晏几道、秦观等人。“婉约”这个词最早见于《周语.吴语》:“夫固知君王之意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婉约的本意就是指女子言辞的卑顺宛转。

(2)北宋豪放词派。此派以苏轼为代表,主要作家有潘阆、范仲淹、王安石、黄庭坚、晁补之等。

(3)北宋大晟词派。此派以周邦彦为代表,主要作家有万俟咏、晁端礼、田为、晁冲之等。

(4)易安体。这是指李清照在所谓柳俗、苏豪、周律之外自成一派。

(5)南宋爱国词派。此派以辛弃疾为代表,主要作家有李纲、胡铨、岳飞、张元幹、张孝祥、陆游、陈亮、韩元吉、杨炎正、刘过、刘克庄、刘辰翁、文天祥等。

(6)南宋格律词派。此派以姜夔为代表,主要作家有史达祖、蒋捷、吴文英、高观国、王沂孙、周密、张炎等。

关于宋词流派的几种分法

这种分法仍然设有摆脱两分法的束缚,只不过把豪放、婉约两派再细分一下而已。

(1)婉约派

这派中,按几个不同的作家群,又可分为以下五个词派:

①西江派(婉雅派)。西江派,或称江西词派,是北宋前期承前启后的一个婉约词派,以江西人晏殊、欧阳修、晏几道为代表,谢绛、王琪、杜安世等都属此派。他们的词多写轻愁淡恨的情思意绪,风格柔美沉静,含蕴清隽,多用小令的体制。

②市井派(俚俗派)。与同时的西江派雅词不同,这是柳永远承前代民间词的体格,近收市井新声的风格所开创的一个俚词派。除柳永外,这派词人还有沈唐、李甲、向滈、赵长卿等。

③奇艳派。此派以张先、贺铸为代表,主要作家有宋祁、王观、李之仪、李廌等人。

④正宗派(清婉派)。此派以被誉为“词家正宗”、“当行本色”的秦观与李清照为代表,此外还有陈师道、张耒、谢逸、李祁等。

⑤大晟词派(精雅派)。此派以被后人誉为“集大成者”的周邦彦为代表,主要词人有万俟咏、晁端礼、田为、徐伸、晁冲之、江汉、姚公立等。

(2)豪放派

这派词人,按其不同的时代和个人风格,又可分出三派:

①苏派(豪旷派)。此派以苏轼为代表,黄庭坚、晁补之、叶梦得、李光、陈与义等起而效之,形成一个流派。

②中兴派(豪放派)。这一派主要指李纲、张元幹、王以宁、岳飞等南渡词人群体,他们的悲愤激越的英雄之词,为词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③辛派(豪壮派)。这派词人阵容壮大,除著名词人辛弃疾外,还有陆游、陈亮等一大批词人,在词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3)雅正派

此派从风格上看,可分两派:

①姜派(清空派)。姜夔开创,史达祖为羽翼,另有高观国、方岳、黄昇等,宋末周密、王沂孙、张炎也属之。

②吴派(密丽派)。此派的代表人物是吴文英,追随者有尹焕、黄孝迈、冯去非、楼采、李彭老等。他们作词,善于烹炼句法,喜用代字,词藻秾丽。

(4)闲逸派

这一派中,随着时代氛围和个人气质、境遇的不同,可分为旷逸、雅逸两派:

①旷逸派。宋初时有王禹偁、潘阆、林逋等人,以吟咏山水、自然清逸的小令为主。北宋中叶以后,出现了一群以闲逸、旷达为主要风格的词人,如僧仲殊、徐积、米芾、毛滂、朱敦儒、向子湮等。南宋有范成大、石孝友、汪莘等人。

②雅逸派。此派词人主要有北宋中后期至南渡前后的徐俯、吕本中、王灼、赵以夫、陈允平、仇远等。他们的词以抒写闲情逸致为主,偏重典雅,与旷逸派的风格又有不同。

以上第2、3两种分法较传统的婉约、豪放两分法有很大的进步,但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两分法的束缚。

关于宋词流派的几种分法

在这方面,吴世昌先生提出一个观点,值得我们思考和重视。他曾在《文史知识》(1983年第9期)上发表文章,认为“北宋没有豪放词派”。他说苏轼三百四十多首词,专写女性美的不下五十多首,咏物词有三十多首,至少有一半没有“一洗绮罗香泽之态”(胡寅)。在《有关苏词的若干问题》(《文学遗产》1983年第2期)一文中,吴先生又进一步指出:“即使把苏词中的‘大江东去’、‘明月几时有’、‘老夫聊发少年狂’一类作品算作‘豪放词’,我们至多也只能说,北宋有几首豪放词,怎么能说有一个‘豪放派’?”他的见解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赞许,但也有人不同意他的看法,这个问题至今仍有争论。但有一种趋向,就是不少研究者已对“两分法”的客观性、合理性提出了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