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原文赏析-明代冯惟敏散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17 06:05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作品原文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

冯惟敏

海翁,命穷,百不会千无用。

知书识字总成空,浮世干和哄。

笑俺奔波,从他盘弄,你乖滑俺懵懂。

就中,不同,谁认的鸡和凤!

海浮,命毒,方的俺无钱物。

半床图画半床书,这便是安身处。

论地谈天,知今道古,一时人全不数。

念吾,寡徒,有句话和谁诉!

汝行,此生,天赋与烟霞性。

世间名利两无成,落得山中静。

鸟径禅关,龙溪钓艇,绿蓑衣披一领。

子平,五星,不问卜知前定。

万缘,听天,不富贵安贫贱。

老妻稚子种山田,骨肉相依恋。

家世耕读,时常过遣,又何须姓名显?向前,有年,便足平生愿。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原文赏析-明代冯惟敏散曲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作品赏析

此篇联章组曲是作者的自我排遣之作,个人生命色彩浓厚。作者结合个人际遇和内心感受,发出“命毒”“命穷”的命运感叹,表明“天赋”与“听天”的生活态度,传示出自己用心领悟的乐天知命的人生哲学。通观全曲可以发现此篇行文的最大特色就是作者以自己的字和号贯穿而下,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作者将抒情主体视为客观对象,以此书写反观平生获得的真实本然的人生感怀,主客相融使得情感潜流行于当行而止于当止,任情率性而不显做作。

四首曲子可分为两组来看,前二首是作者对自己跻身考场、斡旋官场之际无人赏识的自嘲反省,后二首则是作者对自己退处山林、安居田园之后恬适心态的平和叙写。两组曲子都保留了作者直率自然的语言特色,但因为内容不同又呈现风格差异,前组不失豪辣灏烂的本色,后组则有闲淡宁静的风致。面对污浊人事的愤激和居处山林田园的平静,混迹浊世的矫揉造作和安身林泉的自然超脱,感叹世道昏昧的苦闷孤独和举家同耕共读的温馨适意,前后两组表达的自我情绪、生存方式以及内心感受无不形成鲜明对比,显而易见作者的人生取向和生命态度。

当然,四首曲子的内容各有侧重,表达各有特色。第一首作者借自嘲以讽世,自叹无才无用实在讥刺世道昏昧。作者用力贬低自己的才华和学识,实将官吏的狡诈虚伪和贤愚不辨显露无余,仕途奔波的辛酸与愤懑在曲中尽情宣泄而出。第二首侧重表现作者抽身浊世傲岸独立的人格。寄寓书画的生活方式和缺乏知己的心理状态体现着传统士大夫独善其身的精神追求和心理矛盾,隐约传达着一种生命的孤独感。第三首细致描摹山林生活,凸显作者潜藏在儒家热肠之下的林泉高致。作者用意刻画林下水边孤独的身影,以表现内心高洁恬淡的志守。第四首作者描写骨肉依恋、耕读过活的平实人生,官场奔突的心为形役在平静安宁的田园生活中得到解放。作者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生愿”却是走入官场的传统士大夫难以回归的生命真正价值所在。

第三首中“世间名利两无成,落得山中静”两句在内容和结构上自然地衔接起两组曲子,可以视为解读整篇组曲的关键。作者坦言自己曾经追逐过名与利,可以说前两首曲子正是一首写逐官名,一首写求富利,但追求最终落空。作者将原因归结为自己命不佳运不济,注定无官无财,但可看出多是作者因为自己的真才实学无人识赏的激愤之词。第一首强调外部环境即世道的贤愚不分和官吏的优劣莫辨将自己埋没,“就中,不同,谁认的鸡和凤”最是能传达作者怀才不遇的愤慨。第二首则从自身内心感受出发写出希望获得外在认可的潜涵心理,“念吾,寡徒,有句话和谁诉”的感慨足见内心此种希求。“命穷”“命毒”是作者在浊世的闹闹囔囔中作出的价值判断,虽然作者和世道官场格格不入而对其采取抨击否定的态度,但自身价值依赖世俗认可的深层心理明显,可以说作者对自我生命价值的认识还是存有名利成分。后两首则不同。同是自遣,前两首在抨击讽刺世道人心方面有一定思想价值,但后两首对于本真生命的思考有了进一步的超越和提升。第三首的“天赋与烟霞性”和第四首的“听天”“安贫贱”是作者沉潜到生命本质的深处做出的人生思考。第三首“子平,五星,不问卜知前定”,山水静谧的生存状态和内心澄明的生命感受高度契合而获得一种难以名状的适意感,因而即使不用性命之学作者就能自信判定这才是真正命定的人生。第四首“向前,有年,便足平生愿”,着一“便”字即写出作者返璞归真的心理状态。“家世耕读,时常过遣,又何须姓名显”的表述就打破了第一、二首依赖外在追名逐利的幼稚想法,随遇而安、与世无争才是生命最大的满足!

《自遣》四首展示的真实独白,是作者俯仰人生的深刻思考。通过组曲的叙述,作者最终找到了自己内心的生命诉求,不管是在激昂愤慨的自嘲讽世的作品中,还是在清新适意的归隐超脱的作品中,作者的情绪和心声都得到最本真的书写和传示。

(曾卜)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原文赏析-明代冯惟敏散曲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作者简介

冯惟敏(1511—1580?),字汝行,号海浮山人,山东临朐人。明代著名的散曲和杂剧作家。明世宗嘉靖十六年(1537)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授涞水知县。历任镇江教授、保定府通判,左迁鲁王府官,穆宗隆庆六年(1572)自免归。著有《海浮山堂词稿》《山堂缉稿》《冯海浮集》《石门集》及杂剧《不伏老》和《僧尼共犯》。明王世贞《曲藻》赞其北调“独为杰出”,明祁彪佳《远山堂剧品》称其《僧尼共犯》“刻画之极,渐近自然”。

《中吕·朝天子》自遣(四首)原文赏析-明代冯惟敏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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