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人七律第一”之争看文学观念的演变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06 01:24

从“唐人七律第一”之争看文学观念的演变

严羽《沧浪诗话》之评李白、杜甫,于二人并列处,总是不分轩轾,下笔极有分寸。例如他在《诗评》部分中说:“李杜二公,正不当优劣。太白有一二妙处,子美不能道;子美有一二妙处,太白不能作。”“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沈郁。太白《梦游天姥吟》《远离别》等,子美不能道;子美《北征》《兵车行》《垂老别》等,太白不能作。论诗以李、杜为准,挟天子以令诸侯也。”

严羽的这番议论,结合所举的代表作品一起加以考察,可以看出他对二人的诗歌确是体会很深,已经掌握到了二人使用不同的创作方法而产生的特点,以及由他们不同的生活经历和个性特点而形成的风格差异。这样的“诗评”,对于后来的读者,确能起到启发指导的作用。

但这里还可探究的是:严羽对李、杜二人的评价,难道真能如水之平?字里行间,有没有透露出一丝抑扬之意?

检阅《沧浪诗话》全书,研究严羽对诗歌总的见解,也就可以体会到,他是偏爱李白而对杜甫有所贬抑的。

问题可从另一方面谈起。《沧浪诗话·诗评》中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这一首诗,曾经留下一件传播很广的轶事,《唐才子传》卷一“崔颢”曰:“后游武昌,登黄鹤楼,感慨赋诗。及李白来,曰:‘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无作而去,为哲匠敛手云。”说明此诗水平之高,甚至彻底压倒了“仙才”李白,而严羽视李白如唐诗“天子”,“天子”低头臣服之作,当然可以享七言律诗“第一”的盛誉了。

其后李白作《登金陵凤皇台》诗,其格律气势与崔颢《黄鹤楼》诗相仿佛,宋人传说这是李白的拟作,似属可信。傲岸好胜如李白,一时气馁之后,处心积虑,卷土重来,定要较量一番,也在情理之中。但由此更可看到李白对《黄鹤楼》诗的倾倒了。

这两首诗的谁高谁下,历代文人纷争不已,但见仁见智,也很难做出绝对化的判决。不过李白之所以定要在这首诗上争个高下,却是因为在他擅长的写作手法上崔颢竟然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使他自己也难乎为继,因而耿耿于怀,定要“捶碎黄鹤楼”才感到痛快的吧。

自从严羽推崔颢《黄鹤楼》诗为唐人七律第一之后,后人一再提出另外的名篇来争夺这桂冠,如何景明、薛蕙推沈佺期《古意》(卢家少妇郁金堂)为第一,胡应麟和潘德舆以杜甫《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为第一……于是又像争论崔、李二作谁高谁下一样,引起了一场难以做出明确答案的纠纷。然而从这些争鸣者的不同见解之中,却正可以看出不同时代的文人文学观念的演变。

前人早就指出,崔颢此诗全仿沈佺期《龙池篇》。沈诗云:“龙池跃龙龙已飞,龙德先天天不违。池开天汉分黄道,龙向天门入紫薇。邸第楼台多气色,君王凫雁有光辉。为报寰中百川水,来朝此地莫东归。”比较起来,崔颢此诗自当有出蓝之誉。因为沈诗凝重滞涩,崔诗空灵超迈,不论在思想内容或形式技巧上,均相去甚远。只是崔、李等诗确是从沈诗中脱胎出来的。而沈、宋写作的近体诗,正显示出紧接六朝而来的所谓“初唐”时期的特点。

众所周知,唐代是我国诗歌创作的黄金时代,到了这时,旧体诗中的几种体式都已齐备,而且都已趋于成熟。五言和七言的古体诗自不必说,近体诗中的五言律绝和七言律绝,也已一一趋于定型。而在这些诗体中,应该把七言律诗看作唐代诗歌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文体。因为五言诗在前代,尽管在声律上不能全然调谐,但因制作者多,内中自有不少暗与理合的作品;而自永明声律说兴起后,自有一些据此写出的成功之作。七言绝句,因为接近口语,在民间文学中已经出现,在六朝文人的集子中也已出现。只有七言律诗,因为声律和对仗上要求严,成功的诗作,一定要在人工上见天巧,也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趋于成熟。可以说,只是到了杜甫的律诗出现之后,才算是达到了全然成功的最后阶段。

严羽在《沧浪诗话·诗法》中说:“律诗难于古诗。”他不在其他体裁的诗歌中评比最佳作品,只在七律中遴选出登峰造极之作,大约也是以为七律可以作为唐诗的代表体裁而有此一举的吧。

但他挑选出来的这首《黄鹤楼》诗,并不是七律的典范作品,因此只收古诗的《唐文粹》中也将这诗收入。许印芳于《诗法萃编》本《沧浪诗话·诗体》内此诗之下加按语曰:“此举前半散行,用古调作律体者。”这是不难看出的。此诗前半是古风的格调,后半才是律诗的格调。前面四句中,平仄与正规的平起式不合,三、四句还不用对仗,“黄鹤”一词又连用了三次,这些都是与律诗,甚至是一般的诗歌,在体式和作法上不能相容的。但这四句“词理意兴”俱臻上乘,所以仍然被人叹为绝唱。

可也正是这些诗句,其成功之处,符合严羽诗学上的要求,从而能够得到他的高度赞赏。这就值得深入体察。

《诗评》中说:“太白发句,谓之开门见山。”崔颢《黄鹤楼》诗前四句,正是开门见山的范例。

《诗评》中说:“观太白诗者,要识真太白处。太白天才豪逸,语多率然而成者。”崔颢《黄鹤楼》诗前四句,一气喷薄而出,真是“率然而成”,绝不是苦心构拟者能够拼凑得出来的。

《诗评》中说:“汉魏古诗,气象混沌,难以句摘。”崔颢《黄鹤楼》诗中前四句,用这八个字来品评,也就显得特别合适。

于此可见严羽论诗的真谛。他提倡盛唐诗,实际说来,可并不赞成杜甫那种精工得当、纯熟之极的七律,而是欣赏那种保留着汉魏古诗中浑朴气象的诗歌。李白的诗歌中保留汉魏的成分要比杜甫的诗歌多得多,所以严羽一而再地称赞李白这方面的优点。崔颢的诗歌,从总体来说,其水平自不如李白之作,然而《黄鹤楼》诗却是集中地体现出了这方面的长处,所以李白表示钦佩,严羽则誉之为唐人七律第一了。

《诗评》中又说:“建安之作,全在气象,不可寻枝摘叶。灵运之诗,已是彻首尾成对句矣,是以不及建安也。”说明他把“彻首尾成对句”的作品视为逊于“不可寻枝摘叶”者一筹。这种评价,自然是对古诗而言的,讨论近体诗时,并没有表露过同样的论调,但他既以崔颢《黄鹤楼》诗为唐人七律第一,这诗的前半又真是“不可寻枝摘叶”者,那就只能说严羽的这种美学标准仍在起着作用,他的态度非常执着,鉴赏近体诗时,同样追求“气象混沌,难以句摘”的情趣。可以推知,他对那些“彻首尾成对句”者,如杜甫的《登高》一诗,自然不会把它作为“唐人七律第一”的应选之作看待的了。

《诗评》中还说:“苏子卿诗:‘幸有弦歌曲,可以喻中怀。请为游子吟,泠泠一何悲。丝竹厉清声,慷慨有余哀。长歌正激烈,中心怆以摧。欲展清商曲,念子不能归。’今人观之,必以为一篇重复之甚,岂特如《兰亭》‘丝竹管弦’之语耶。古诗正不当以此论之也。”这种意见也可用来说明上述观点。崔颢《黄鹤楼》诗中的前四句,用词的重复,语意的稠叠,他都不以为病,而是尽情崇扬,这里也是执意追求“古诗”妙处的缘故。与此相反,那些尽力避免“重复”而变换词汇、编排字句等技巧,也就不一定会成为优点而博得他的青睐了。

《诗评》中还说:“《十九首》:‘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一连六句,皆用叠字,今人必以为句法重复之甚。古诗正不当以此论之也。”反观崔颢《黄鹤楼》诗,八句之中,也一连出现了“悠悠”“历历”“凄凄”三叠。严氏不“以为句法重复之甚”,恐怕也是“古诗正不当以此论之也”这种观点在起作用。

以上三例说明,严羽对汉魏古诗的分析,与他对唐诗的评价,又有声息相通而可以互证的地方。

在《诗体》部分,严羽对诗歌的形式做了详细的分析。他对各种句式没有发表什么喜恶之见,只是做了客观的介绍,但他欣赏的一些诗句,却也曾作为例句而提出。其中提到有“十四字句”,自注:“崔颢‘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又太白‘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是也。”这些例句,都是原诗中的颔联,照常规说,应该有严格的对仗,而他对此却不加考虑,还把它们作为标准句式提出,这样做,也就说明他不重视律诗的特点,硬把古诗的美学标准羼入到了这一领域中去。除此之外,他又提出“有律诗彻首尾对者”,自注:“少陵多此体,不可概举。”胡鉴《沧浪诗话注》曰:“杜少陵《登高》一首是也。”参照严羽的上述见解,即评价律诗时经常运用古诗的标准,也就可以推知,严羽对此自然不会评价太高的了。

应该说明,严羽的扬李抑杜,在《沧浪诗话》中没有明确地表示过,本文做出这个结论,是对严羽的文学观念从根本上加以探讨之后才提出的。在字面上,每当提到李、杜时,总是左提右挈,似无抑扬之意,但他的艺术趣味却在潜意识地起着作用,所以讨论到其他文学问题,阐述美学标准之时,也就透露出了意向之所在。他的喜好确是偏于李白的创作特点而并不在杜甫这一边的。

关于李白、杜甫诗歌创作水平的高下,自唐代中期起,就已有人对此进行比较研究了。元稹、白居易继承的是杜甫诗歌现实主义的创作传统,因而持扬杜抑李之论,他们不但从思想内容方面着眼而批评李白,而且从形式技巧方面着眼而褒扬杜甫。白居易《与元九书》曰:“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串今古,覙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曰:“时山东人李白,亦以奇文取称,时人谓之李、杜。予观其壮浪纵恣,摆去拘束,摹写物象,及乐府歌诗,诚亦差肩于子美矣。至若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词气豪迈,而风调清深;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则李尚不能历其藩翰,况堂奥乎!”这样的评价,显然过于偏激,韩愈《调张籍》诗曰:“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说者以为此诗就是针对元稹论点而发,虽然找不到什么确凿的证据,但其矛头所指,如果说是针对与元、白持同一观点的妄事优劣者,却是不容置辩的。于此可见当时争论的尖锐了。

所谓“属对律切”,就是推崇杜诗在声律、对仗方面的工致。李白在诗歌的形式技巧上下过很大的功夫,诗中也有不少“属对律切”的典范之作,但他天才英特,所作运以灏气,使人读之不觉其工巧。也正因为他豪放不羁,不屑于停留在形式技巧的琢磨上,他的作品,也就并不以律诗见长。按李白今存诗作,古诗占十分之八稍弱,近体诗中,五律还有九十首左右,七律只有十首,内中一首还只有六句。《登金陵凤皇台》《鹦鹉洲》二诗,承崔颢《黄鹤楼》而来,也是介于古风和律诗之间的作品。反观杜甫,情况大不相同。他写了一百五十首左右的七律,不但在数量上超过了在此之前同一时代诗人所作的总和,而且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做出了多方面的开拓。胡震亨《唐音癸签》卷十曰:“少陵七律与诸家异者有五:篇制多,一也;一题数首不尽,二也;好作拗体,三也;诗料无所不入,四也;好自标榜,即以诗入诗,五也。此皆诸家所无。其他作法之变,更难尽数。”说明杜甫于此确是费尽心力,因而后人都以为杜甫在七律这种体裁上创获最多。

不过杜甫也曾写作一些带有古风特点的七言律诗,如《崔氏东山草堂》等均是,但这情况与李白之作又有不同。杜甫写作这类作品,并不是不措意于“属对律切”,而是“脱弃凡近”,要在旧有规律之上更加表现出个人独到的功夫,这里毋宁说是具有卖弄他精于此道的意思。二人对七律的态度也就出入很大了。

韩愈大气磅礴,接近于李白的浪漫主义一派。宋初文人,如欧阳修等,接受韩愈的影响,也推崇李诗,但如王安石等人,已甚推崇杜甫之作。其后江西诗派出,在形式技巧上赋予更多的注意,于是杜甫的成就得到更大的宣扬。黄庭坚举夔州后诗为效法对象,而这正是杜甫“晚节渐于诗律细”后的纯熟之作。其后江西诗派声势日大,几乎主宰宋代诗坛,而杜甫在七律上取得的成就,也就成了毋庸置疑的定论。

严羽提倡诗宗盛唐,他在《沧浪诗话·诗辨》中说:“故予不自量度,辄定诗之宗旨,且借禅以为喻,推原汉魏以来,而截然谓当以盛唐为法。”自注:“后舍汉魏而独言盛唐者,谓古、律之体备也。”这番议论,清楚地表明了他之所以推尊杜甫的理由。因为盛唐诗体大备,而杜甫在各个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前人对此早有“集大成”之称,严羽纵论盛唐一代诗歌,且以此为号召,自然不能不尊重事实,于是他在《诗评》中也说:“少陵诗,宪章汉魏,而取材于六朝;至其自得之妙,则前辈所谓集大成者也。”可见这里是就总体而言,同意前人结论,并不是对杜甫创作的各个方面都予以推崇。从他对诗歌创作上的一些具体看法来说,却是更为推崇李白的诗歌特点,这与他反对江西诗派的倾向也是一致的。

明清两代文人一般都推崇盛唐诗歌,受严羽《沧浪诗话》的影响很大。但是这里也经历着一段曲折的过程。明初高棅编《唐诗品汇》,《明史·文苑传》上说:“终明之世,馆阁以此书为宗。”可见其影响之巨。此书即宗严氏之说,以盛唐为唐诗的“正宗”“大家”“名家”“羽翼”。值得注意的是,李白的各体诗歌都被推为“正宗”,而杜甫却始终不能享有这种尊号。即如七律一体,李白也称“正宗”,而杜甫则称“大家”。显然,“正宗”乃是后人必须效法的宗师,“大家”则仅言其成就之大而已。《唐诗品汇》“七言律诗叙目”曰:“盛唐作者虽不多,而声调最远,品格最高。若崔颢,律非雅纯,太白首推其‘黄鹤’之作,后至‘凤皇’而仿佛焉。……是皆足为万世程法。”又曰:“少陵七言律法独异诸家,而篇什亦盛。”高棅的这种见解,倒真是得到了严羽论诗的心传的。

但是情况后来有了变化。学者如果真要以盛唐诗为楷模,把它作为效法的对象,却又不得不舍李而从杜。因为李白的诗无绳墨可循,很难遵从;杜甫的诗有格律可依,易于学习。于是明代中叶之后,杜甫的律诗也就声誉日高,诗家奉为不祧之祖,李白的律诗则不再受到重视,《登金陵凤皇台》诗更是因为不合律诗规格而受到忽视。如赵文哲《媕雅堂诗话》曰:“七律最难。鄙意先不取《黄鹤楼》诗,以其非律也。……太白不善兹体,《凤皇台》诗亦强颜耳。”即其一例。

《沧浪诗话·诗评》曰:“少陵诗法如孙、吴,太白诗法如李广。少陵如节制之师。”李广用兵,神妙莫测,故不可学。“节制之师”,有如程不识之将兵,以其有规矩可识,故可供人效法。严羽的这种意见,内部实际上包含着矛盾。他学诗重模拟,《诗法》中甚至说:“试以己诗置之古人诗中,与识者观之而不能辨,则真古人矣。”但他举李白为供人效法的对象,则又怎能诱使后人遵从?难怪前后七子之后,逐渐背离其说。胡应麟《诗薮》“外编”卷四曰:“李、杜二家,其才本无优劣,但工部体裁明密,有法可寻;青莲兴会标举,非学可至。又唐人特长近体,青莲缺焉,故诗流习杜者众也。”说明明代中叶之后,随着创作实践中的大势所趋,理论界也转而推崇杜甫的七律,崔颢《黄鹤楼》诗为唐人七律第一之说,也就随之被否决了。

年代较早的杨慎,虽然对严羽之说已有修正,但对《黄鹤楼》诗的成就还是维护的。《升庵诗话》卷十:“宋严沧浪取崔颢《黄鹤楼》诗为唐人七言律第一,近日何仲默、薛君采取沈佺期‘卢家少妇郁金堂’一首为第一,二诗未易优劣。或以问予,予曰:‘崔诗赋体多,沈诗比兴多。以画家法论之,沈诗披麻皴,崔诗大斧劈皴也。’”这种调停之论,后人也不能接受,一再遭到批驳。

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五推尊杜甫《登高》“为古今七律第一,不必为唐人七律第一”。他还具体申述道:“‘卢家少妇’体格丰神,良称独步,惜颔颇偏枯,结非本色。崔颢《黄鹤》,歌行短章耳。太白生平不喜俳偶,崔诗适与契合,严氏因之,世遂附和,又不若近推沈作为得也。”这里说明明人和宋人的文学见解已经格格不合。

胡应麟做进一步的分析,更能看清这一时代的人品评作品时兴趣何在。他说:“《黄鹤楼》、‘郁金堂’皆顺流直下,故世共推之。然二作兴会适超而体裁未密,丰神故美而结撰非艰。若‘风急天高’,则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句之中字字皆律,而实一意贯串,一气呵成。骤读之,首尾若未尝有对者,胸腹若无意于对者;细绎之,则锱铢钧两,毫发不差,而建瓴走坂之势,如百川东注于尾闾之窟。至用句用字,又皆古今人必不敢道,绝不能道者。真旷代之作也。”这里正是着眼于《登高》一诗组织的工致而立论的。而胡应麟所反复称叹的,已是严羽视为低于“气象混沌”的“彻首尾成对句”者。可见明人的论诗,已与严羽的初衷不合。

综上所言,可以知道:严羽与明人虽然都推崇盛唐诗歌,但实质上却有很大的不同。严羽推重的唐诗,是指那些保留着很多汉魏古诗的写作手法而呈现出浑朴气象的诗歌;明人推重的近体诗,是指那些写作技巧全然成熟而表现为精工得当的作品。因此,这两种学说之间虽似一系相承,然而随着时代和创作潮流的演变,内涵已有不同。这是探讨我国诗歌发展史时应当注意的地方。

到了清代,明人的意见更是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大家的看法差不多已趋一致,论诗注重格律,强调的是诗体之正。潘德舆《养一斋诗话》卷八首引严羽、何景明、薛蕙之说,又引杨慎两可之论,然后下判断说:“愚谓沈诗纯是乐府,崔诗特参古调,皆非律诗之正。必取压卷,惟老杜‘风急天高’一篇。气体浑雄,剪裁老到,此为弁冕无疑耳。……至沈、崔二诗必求其最,则沈诗可以追摹,崔诗万难嗣响。崔诗之妙,殷璠所谓‘神来、气来、情来’者也。升庵不置优劣,由其好六朝、初唐之意多耳。尤西堂乃谓崔诗佳处止五六一联,犹恨以‘悠悠、历历、凄凄’三叠为病。太白不长于律,故赏之;若遭子美,恐遭‘小儿’之呵。嘻!亦太妄矣。”然而不管潘氏的语气何等婉转,崔颢《黄鹤楼》一诗,以其不合明清人对七律的要求,从头到尾遭到指摘,已是无可挽回的趋势。严羽以盛唐为法的真意,已被后代那些宗奉者扬弃了。

(原载《文学评论》1985年第5期)

从“唐人七律第一”之争看文学观念的演变

注释

[1]. 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人民文学出版社1971年出版。其中对杜甫投诗韦济等人所做的分析,集中发表在《杜甫的功名欲望》一章中。

[2]. 韦济:《白鹿泉神君祠碑》,载《唐文拾遗》卷十八。

[3]. 郁贤皓:《李白与张垍交游新证》,载《李白丛考》,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1983年1月印刷本。

[4].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外篇第四“鲜于氏”曰:“定州鲜于氏,出自春秋狄国鲜虞之后,以国为氏,高车族也。”(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魏书·高车传》曰:“为性粗猛,党类同心。”又曰:“太祖时,分散诸部,唯高车以类粗犷,不任使役,故得别为部落。”

[5]. 《资治通鉴》中有关此事的记载,看来主要依据《封氏闻见记》一书。该书卷五《颂德》曰:“……选人等求媚于时,请立碑于尚书省门,以颂圣主得贤臣之意。敕京兆尹鲜于仲通撰文,玄宗亲改定数字,镌毕,以金填改字处。”如此,则此事非由鲜于仲通倡议可知。

[6]. 《锦绣万花谷》后集卷十四:“李仲通,天宝末为京兆尹,弟叔时继之,长安歌曰:‘前尹赫赫,具瞻允若;后尹熙熙,具瞻允斯。’”“叔时”自是“叔明”之误。鲜于叔明后改姓“李”,鲜于仲通改姓之事则于史无征。

[7]. 载《全唐文》卷四二三。

[8]. 载《唐文续拾》卷四。

[9]. 《南诏德化碑》,阮福《滇南古金石录》录存,可参看。

[10]. 当时只有李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古诗》其三十四“羽檄如流星”一诗中做了尖锐的揭露和严肃的批判。或许他生长蜀地,又曾长期旅居楚地,所以能够了解到一些事实真相;也有可能是他的尊王攘夷思想不像上述诸人强烈,所以观察问题比较客观。

[11]. 《全唐诗》卷七八四录此诗,仅收《万首唐人绝句》中的那一首。

[12]. 古代武人每以好读《左氏春秋传》为儒雅的表现。《三国志·蜀书·关羽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曰:“羽好读《左氏传》,讽诵略皆上口。”《世说新语·术解》“王武子善解马性”条刘孝标注引《语林》曰:“武帝问杜预:‘卿有何癖?’对曰:‘臣有《左传》癖。’”又《世说新语·豪爽》亦曰:“王大将军自目:‘高朗疏率,学通《左氏》。’”王大将军即王敦。

[13]. 钱谦益释“十将”有误。《资治通鉴》天宝十三载“哥舒翰亦为其部将论功,敕以十将、特进、火拔州都督、燕山郡王火拔归仁为骠骑大将军”,胡三省注:“十将,亦唐中世以来军中将领之职名。”又钱谦益以这些人物注杜诗,年代不甚切合,本文引此,仅用来说明哥舒翰幕府之多材。

[14]. 此文全称《唐故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右卫将军南充郡王赠太子少保伊公神道碑铭》,载《权载之文集》卷十七。

[15]. 《韩愈文集》由门人李汉编订,五代之乱未尝散佚,所以《崇文总目》仍著录为四十卷,柳开在《昌黎集后序》、穆修在《唐柳先生集后序》中也说韩集得其全。白氏文集乃生前手定,且抄写五本,分付庐山东林寺、苏州禅林寺、东都圣善寺、侄龟郎、外孙谈阁童保存。因为韩、白二氏的文集保存得比较完整,以此观察二人酬唱之概况,当接近事实真相。

[16]. “六十”二字原阙,据《唐语林》卷六“皇甫湜气貌刚质”条引文补。

[17].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附论《白乐天之先祖及后嗣》曰:“高氏所述关于裴晋公一节,核以年月,不无可疑,盖乐天母以元和六年四月殁,而是时晋公尚未为宰相也。但乐天母以悍妒致心疾发狂自杀一点,则似不能绝无所依据而伪造斯说。”按:此时裴度“为三省”,乃在三省任职之谓,并非定然拜相。顾学颉《白居易世系家族考》据《旧唐书·宪宗纪》考知,元和五年至七年,裴度为司封员外郎(后升郎中)知制诰;元和七年,薛存诚任给事中,《阙史》中都以后日官位指称裴、薛二人。白母死时,居易官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翰林学士,辞官守制,例由京兆府向中书省申状,故裴度得以预闻此事。可见《阙史》中的记载,合乎情理,应当可信。文载《顾学颉文学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18]. 今本《阙史》无此文,恐是后人删去。张耒《右史集》卷四八《题贾长卿读高彦休续白乐天事》曰:“高彦休作《唐阙史》,辨白乐天无因母坠井作《赏花》《新井》诗,贾子又从而续辨之。”可证《阙史》原书中确有此文。

[19]. 此说与事实稍有不合。钱大昕《诸史拾遗》卷二曰:“禹锡本自和州除主客郎中分司东都,其时初未到都,次年方以裴度荐起元官,直集贤院,方得到京,《玄都》正在此时,距元和十年乙未,自朗州被召,恰直十四年矣。集中又有《蒙恩转仪曹郎依前充集贤学士举韩湖州自代》诗,可见禹锡初入集贤尚是主客,后乃转礼部。史云以荐为礼部郎中,集贤直学士,亦未核也。”

[20]. 载《陈司业文集》卷一。

[21]. 见宋魏仲举《五百家注音辨昌黎先生全集》附《韩文类谱》卷八。

[22]. 刘禹锡《子刘子自传》叙顺宗内禅事曰:“是时太上久寝疾,宰臣及用事者都不得召对。宫掖事秘,而建桓立顺,功归贵臣。”“贵臣”即指大阉俱文珍辈。与“两军”内涵相同。

[23]. 李肇《国史补》卷下《叙进士科举》曰:“造请权要,谓之关节。”

[24]. 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十一系于开成三年,并加按语曰:“此为高锴第三榜;《摭言》以为第二年,误。”

[25]. 《唐语林》卷七亦载此事,唯黄郁作“华郁”。

[26]. 此事原载《唐摭言》卷九《误掇恶名》,《雅雨堂丛书》本作“华京”,《太平广记》卷一八三引《摭言》,则作“叶京”。

[27]. 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十三咸通九年叙知贡举刘允章时已叙及。

[28]. 俞坦之为“喻坦之”之误。

[29]. 吴罕,此作“吴宰”,当系形近而误。

[30]. 见《唐诗纪事》卷七十《李昌符》、《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李昌符集》一卷提要。有的学者据《唐摭言》卷十与《北梦琐言》卷十中的记载,以为李昌符久不登第,咸通四年或系十四年之误。此事尚待进一步考证。

[31]. 见《唐诗纪事》卷七十《许棠》、《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许棠集》一卷提要。

[32]. 见《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周繇集》一卷提要。

[33]. 见《郡斋读书志》(袁州本)卷四中《云台编》三卷《宜阳外编》一卷提要、《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云台编》三卷提要、祖无择《郑都官墓表》(载《龙学文集》卷九,四库全书本)。

[34]. 见《唐才子传》卷九《温宪》。

[35]. 见《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张蠙集》一卷提要、《唐昭宗实录》(黄滔《唐黄御史集》附,《四部丛刊》影印明刊本)。

周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