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原文注释赏析-苏轼作品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27 04:50

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作品原文

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

苏轼

不饮胡为醉兀兀,此心已逐归鞍发。归人犹自念庭闱,今我何以慰寂寞。登高回首坡陇隔,惟见乌帽出复没。苦寒念尔衣裳薄,独骑瘦马踏残月。路人行歌居人乐,僮仆怪我苦凄恻。亦知人生要有别,但恐岁月去飘忽。寒灯相对记畴昔,夜雨何时听萧瑟。君知此意不可忘,慎勿苦爱高官职。

【注释】

[1]辛丑: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此年苏轼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凤翔府签判,由京师前去赴任,苏辙为他送行,临别作此诗。既:已经。子由:苏辙字。

[2]胡为:为何。兀兀:昏昏沉沉。

[3]归人:指苏辙。庭闱:父母的居处,此代指苏洵。

[4]畴昔:往昔。夜雨句:苏轼自注:“尝有夜雨对床之言,故云尔。”唐代韦应物《示全真元常》:“宁知风雪夜,复此对床眠。”苏轼、苏辙曾共读此诗,感慨甚深,约定以后要早日退官,兄弟回家团聚,对床而眠,共听潇潇夜雨。

《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原文注释赏析-苏轼作品

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作品赏析

嘉祐六年(1061),苏氏兄弟同应贤良制科,双双获中后,本来都应得到官职,但结果只有苏轼一人离京赴任。原因是当时任命官员并不是皇帝、宰相拟定了便算数的,还需要翰林学士或者中书舍人起草一个正式的“制”即任命状,如果起草的人认为这任命不合适,他可以拒绝起草,此任命便告流产。苏辙本来被委任为商州推官,但负责草“制”的王安石拒绝起草,使此事被长期搁置。苏辙也有骨气,他索性以父亲年老为理由,要求在家里伺候老父,辞去了官职。后来嘉祐八年苏洵作《辨奸论》一文攻击王安石,大概有为儿子报复的动机吧。无论对于三苏的研究,还是对北宋政治史的研究来说,“王苏交恶”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不很清楚这“交恶”的起端——王安石不撰苏辙任命状是何原因。

反正,嘉祐六年苏轼离京赴任,正式踏上仕途之时,心中是并不愉快的。一个人靠自己的才学和努力,获得了应该获得的待遇时,突然感受到无端莫名的敌意朝自己袭来,这便是苏氏兄弟对官场的第一感受吧。而且,兄弟俩这是第一次分别,苏辙记挂着家里的父亲,不能再远送,于是,本来被送的苏轼反而要回头目送弟弟归去的背影。当这背影被一路山坡阻隔到望不见时,苏轼还要登高寻觅,却也只见高个子的弟弟头上戴的乌帽,在山坡间忽现忽没。时在岁末的夜里,他想到刚刚遭受打击的弟弟穿着单薄的衣裳,骑着瘦马踏着残月归去,心中万般不是滋味。生平第一次走马上任,竟是这样凄苦的景象,真令人在出仕之初便想着归隐之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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