忿必争,争必败翻译原文赏析故事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16 20:53

忿必争,争必败出自明代方孝孺《豫让论》文中: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

【名句翻译】

名句原文: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

名句译文:现在无缘无故去侵夺别人的土地,若别人不给,我必定会产生怨恨的心;别人给了我,我就会产生骄纵的心。怨恨必然要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败;骄狂必然会傲慢,傲慢必然会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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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故事】

方孝孺说“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主要是要说明智伯在荒淫无度之后,自然会引起百姓的反对,最后也就必然会走向亡国之路了。有一句成语“骄兵必败”就是在说明这种情况,这句成语是出自于《文子·卷上·道德》,里面有提到:“恃其国家之大,矜其人民之众,欲见贤于敌国者,谓之骄。……骄兵灭,此天道也。”这句话是说:凡是自恃国家广大人民众多,想要向敌国炫耀贤能的,就是骄傲,而骄傲的一方会被消灭,是很自然的道理。这句成语后来常用来比喻自负强大而轻敌的人必会打败仗。

例如前秦王苻坚不顾王猛生前的忠告,也不理会众多臣子的反对,执意要攻打东晋,还夸口说:“春秋时的吴王夫差和三国时的吴主孙皓,他们都据有长江天险,最后都不免于灭亡。现在朕有近百万大军,即使把马鞭都投进长江,也足以截断江流,还怕什么天险?”但是最后还是大败于淝水之战,苻坚自己中箭负伤,狼狈撤退。失魂落魄的前秦士卒日夜不敢停歇,听到风声鹤唳,都以为是晋军追来了,加上冻饿、逃散者,损失十之七八,几乎是全军覆没。这样的惨败,正是骄兵必败的最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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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赏析】

我们已经知道了“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但是应该如何去做才是对的呢?骄傲的相反不就是谦虚吗?所以我们可以联想到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这是说明自满会招致失败,谦虚会得到好处。《书经·大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德能动天是没有距离限制的,满招损,谦受益,正是天道的表现。由被动的“满招损,谦受益”进一步,就是积极的“胜不骄,败不馁”了,而这也正是运动家的精神。

罗家伦有一篇文章《运动家的风度》。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到:“有风度的运动家,不但有服输的精神,而且更有超越胜败的心胸。来竞争当然要求胜利,来比赛当然想创纪录。但是有修养的运动家,必定要达到得失无动于衷的境地。运动所重,乃在运动的精神。‘胜固欣然,败亦可喜’。正是重要的运动精神之一。”并且举出罗斯福的例子:“这次罗斯福与威尔基竞选,在竞选的时候,虽然互相批评;但是选举揭晓以后,罗斯福收到第一个贺电,就是威尔基发的。这贺电的大意是:我们的政策,公诸国民之前,现在国民选择你的,我竭诚地贺你成功。这和网球结局以后,胜利者和失败者隔网握手的精神一样。”是啊,他们二人真正表现了运动家的风度了。这比起仅仅不骄傲,可以说还前进了一大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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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原文】

豫让论

明代: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而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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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这一篇文章是选自《逊志斋集》,属于论辩类的古文。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有豫让的传,收录在《刺客列传》中。豫让是智伯的臣子,因为智伯十分礼遇他,所以等到赵襄子将智伯杀了以后,豫让就把自己的身体涂生漆长癞,来改变自己的外貌,又吞炭来破坏声带,使自己变成哑巴,别人认不出他之后,才去行刺赵襄子,虽然最后失败身亡,却留下了忠名。

方孝孺认为,豫让如果真的是一个忠臣的话,为什么不在智伯纵欲荒淫的时候加以劝阻,而要等到他被消灭了,再去以身殉仇,沦为刺客。方孝孺认为,豫让的死虽算是忠义,但未能在乱前加以防患,不无遗憾。若豫让能在事前死谏,“则让虽死犹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并因此认为豫让不能算是个“国士”。

方孝孺这篇《豫让论》可说是相当精彩的史论。宋代三苏以史论为多,如苏洵的《孙武论》、《项籍论》,苏轼的《留侯论》、《始皇论》,苏辙的《六国论》、《汉文帝论》等,都有其独特的见解。而方孝孺的《豫让论》谴责豫让身为“济国之士”,却未能在智伯荒淫无道之时加以劝谏,其见解不同于世人,也算是别开生面,自成一家之言。只是方孝孺自己的下场也颇类似豫让;建文四年,燕王棣攻陷南京,即帝位,为明成祖。方孝孺被捕下狱,后成祖派使请方孝孺拟写诏诰,但却不从,方孝孺因此被杀,并株连十族。和豫让的“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颇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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