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原文句解题解赏析-杜甫作品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23 12:20

新婚别原文

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新婚别句解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兔丝附在又短又矮的蓬麻身上,它的蔓儿自然不会很长。把女儿嫁给出征打仗的人,还不如把她扔在路旁!“兔丝”,一种蔓生植物,多缠附在别的植物上生长,古人用以比喻女子之依附男子。这里是新娘用以自比。“蓬麻”,两种低矮植物,用以比征夫。

开篇以“兔丝附蓬麻”这一自然现象,比喻婚后女子依附丈夫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比中有兴,贴切巧妙,恰到好处。不仅准确地把握了结婚仅一天的新嫁娘的特定身份、语气口吻、感情色彩及心理动态,也符合诗歌进程的需要。比兴意义并不局限于表示夫妇的依存关系,而是更形象深刻地表达了新娘对新郎那种依依不舍、缠绵悱恻的情意。这样婉转入笔,比开门见山效果更佳,而且从新妇的角度叙述,不宜直截了当。丈夫应征入伍,吉凶难卜;自己依托无着,生活前景难料。一想到此,她又怎能不痛断肝肠,无奈悲伤?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自从结发作了你的妻子,到现在还没坐暖你的床。昨晚成婚,今晨你就告别,这岂不是过于匆忙?这里语气由重加急,以通俗而富有个性化的语言,描画出一位爱怨交织、感情细腻的新嫁娘形象。“结发”,古时婚礼,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因以指成婚。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你此行虽说不甚遥远,但奔赴河阳也是去守卫边防。我的身分尚未明确,叫我如何去拜见公公和婆婆?前两句的弦外之音是,守边守到了河阳,边境竟在自己的家门口。昔日强大的唐帝国穷兵黩武去开边,现在战火都打到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带,这是何等辛辣的讽刺!后两句是感叹嫁与征夫为妻的痛苦。新婚竟成生离死别,本是痛不欲生,但一想到自己还是刚过门的新娘子,所以态度不免矜持,语带羞涩,备极吞吐,这是完全符合人物的特定身分和精神面貌的。“河阳”,今河南孟县西。当时为郭子仪的驻防地。“姑嫜”,即公公和婆婆,丈夫的父母。古代儿媳妇称婆婆为姑,称公公为章,“章”即“嫜”。古时礼制,女子出嫁三天,要告庙上坟,才算成婚,人妻的身分才确定。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回想父母抚养我的时候,日夜都叫我深居闺房。女儿一旦嫁了出去,无论丈夫是鸡是狗也得把他跟上。这几句娓娓道来,字字凄惋,所谓发乎情也;细细追忆,深深感人,终能止乎礼义。后两句所采用的俗语,增加了诗的真实性和亲切感。“藏”,意谓不轻易见人。“归”,指女子出嫁。“将”,跟随。“鸡狗亦得将”,就是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你如今前往九死一生的战场,怎不让人痛断心肠!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又怕落个事与愿违的下场。这一席话语,如泣如诉,慷慨悲凉,哀婉真挚,充分表现了这位新婚女子为公忘私,识大体,送郎参军,奔赴国难的爱国情操。元代刘埙《隐居通议》说,以下八句“沈郁顿挫,哀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言也。”“苍黄”,本指青色和黄色。《墨子·所染》:“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后因以“苍黄”比喻极大的变化或事与愿违。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请你不要以新婚为念,努力去当兵打仗。有女人在军队中,士气怕要受到影响。前两句是新婚妻子对丈夫的劝慰词,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为积极的鼓励,为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深明大义、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是诗人通过新娘之口发出的爱国号召。后两句是说,她怕触犯军队的忌讳,不能跟随前去。据《汉书·李陵传》,李陵曾与单于作战,说:“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陵搜得,皆剑斩之。”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可叹自己是贫家女儿,积攒许久才得到这身嫁衣裳。这漂亮的衣裳今后不能再穿,当着你的面洗掉红妆。由劝夫转为自劝,由慰夫转为自誓,庄重沉郁的语气,也随之转为婉曲缠绵,欲断又续,语气抑扬有致。“襦”,短衣。年轻的姑娘,又是新娘,而且还是贫苦人家的女儿,哪能不想穿漂亮的衣裳,然而积攒许久、好不容易才制成的漂亮的衣裳,却偏偏穿不上身,岂不可悲可叹?这可悲可叹却无一语直言,全是通过写实的叙述来体现,诗人真是揣摩入微,写得深刻而又逼真。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仰望天空飞着的百鸟,无论大小都成双飞翔。人间之事却多不如意,但愿我们的情意能地久天长。篇终仍比兴兼用,与开篇相照应。至此,将国事、家事、个人事绾成一个丝丝相扣的同心结。“永相望”三字,扣题目中的“别”字。“错迕”,杂错交迕,即不如意。

新婚别-原文句解题解赏析-杜甫作品

新婚别题解赏析

【题解】

这是杜甫著名的新题乐府组诗“三别”之一,作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诗中描写了一对新婚夫妻的离别,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头天结婚,第二天新郎就去当兵,这完全违背当时新婚者不服兵役的常理和习俗。一想到丈夫就要到九死一生的战场上去,新娘悲痛得心如刀割。但她同样认识到,丈夫的生死、爱情的存亡,与国家民族命运,是不可分割地连结在一起的,要实现幸福的爱情理想,必须作出牺牲。于是,她强抑悲怨痛楚,在离情别绪中,平静而深情地鼓励丈夫,同时炽热坚定地表达至死不渝的爱情誓言。这首诗写出了当时人民面对战争的态度和复杂的心理,对正常人生和亲情的留恋,以及他们为国家承担责任的勇气。

【赏析】

《新婚别》的叙事抒情主人公是新娘,倾诉对象为新郎。诗歌所述内容,主要是这对新婚夫妇暮婚晨别时的复杂情愫。清代浦起龙《读杜心解》说:“此诗以比体起,比体结,语出新人口,情绪纷,而语言涩。”情感与心理的发展主线上,只有悲与壮的起伏,所以,诗人的语言运用注重清淳、自然、朴实、雅正,集中体现了儒家温柔敦厚、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诗教要求。

这一首感人至深的千古佳作,最大的闪光点就是对新娘这一叙事抒情主人公的塑造。一方面,在新娘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具体刻画上,既鲜明地体现了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也运用了大胆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未必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也不可能听到新娘子对新郎说的私房话,况且洞房之夜,即是生离死别之夜,如此巧合,本是现实生活中可能有而不一定有的事。但诗中的这一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有发展,人物的语言生动而逼真,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她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从军,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

诗中一连用了七个“君”字:“君妻”、“君床”,见出聚之暂;“君行”、“君往”,见出别之速;“随君”,见出情之切;“对君”,见出意之伤;“与君永相望”,见出志之贞且坚。如此频频呼君,出语沉痛,动人心魄,一声一泪,充满生死离别之感。

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多次换韵,《新婚别》则一韵到底。这大概与它所采用的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新婚别-原文句解题解赏析-杜甫作品

【诗人名片】

杜甫简介

杜甫(712-770),字子美,又称杜少陵、杜拾遗、杜工部。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西南)人,祖籍襄阳(今属湖北),生于河南巩县的瑶湾。他生长在“奉儒守官”并有文学传统的家庭中,十三世祖杜预是西晋名将,祖父杜审言是武则天时的著名诗人,做过膳部员外郎;父亲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和奉天县令。杜甫早慧,七岁便开始学诗,他自己回忆说:“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读书破万卷”、“群书万卷常暗诵”的刻苦学习,为他的创作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十五岁“出游翰墨场”时,他的诗文已经引起洛阳名士的重视。二十岁后,杜甫的生活可分为四个时期:

(一)南北壮游:玄宗开元十九年(731)至天宝四载(745)。开元十九年开始,为了解社会,结识名流,杜甫几次漫游,历时十余年。第一次漫游是在江南吴越一带。他到过金陵、姑苏,渡浙江,泛舟剡溪,直至天姥山下。开元二十三年,回洛阳应进士考试,结果落榜。次年,在齐赵一带开始了第二次漫游,他晚年回忆当时“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壮游》)。在这两次漫游里,他看到了秀丽雄伟的山川,感受了江南和山东的文化,扩大了眼界,丰富了见闻。开元二十九年,筑居于洛阳与偃师之间的首阳山下,与杨氏结婚。天宝三载,在洛阳与已是声名远扬的李白相遇,李白的风采和出众才华,深深吸引了杜甫。二人共游梁宋、齐鲁,访道寻友,谈诗论文,结下深厚的友谊。此后,他曾先后写了十一首诗思念或酬赠李白。次年(745)秋,杜甫西去长安,李白准备重游江东,他们在兖州分手,此后再没有会面。

(二)困居长安:天宝五载(746)至十四载(755)。杜甫到长安,目的是谋求官职,有所作为。天宝六载,玄宗诏征天下有一技之长的人到京应试,杜甫参加了这次考试,但由于“口蜜腹剑”的李林甫要证明“野无遗贤”,所有的应试者无一被选。天宝十载,玄宗举行三个盛典,祭祀“玄元皇帝”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写成三篇辞气壮伟的“大礼赋”进献,得到玄宗赞赏,命宰相考试他的文章,等待分配,但没有下文。他不断写诗投赠权贵,希望得到推荐,也都毫无结果。十载长安的困守,杜甫未能实现他“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政治抱负。大约在杜甫到长安不久,父亲就去世了,他的生活因此变得艰难起来。为了生存,为了求官做,杜甫不得不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屈辱生活,以至经常挨饿受冻:“饥卧动即向一旬,敝衣何啻联百结。”(《投简咸华两县诸子》)天宝十四载,杜甫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这样一个卑微的官职,而这已是安史之乱的前夕。生活折磨了杜甫,也成全了杜甫,使他逐渐深入下层生活,看到了人民的痛苦,从而写出了《兵车行》、《丽人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等杰作。十年困守,确定了杜甫此后生活道路和创作道路的方向。

(三)为官流亡:肃宗至德元载(756)至乾元二年(759)。安禄山起兵后,很快就攻陷了洛阳、长安。杜甫听到唐玄宗逃往西蜀,肃宗在灵武即位,便把家属安置在 州羌村,只身北上灵武,不幸被叛军截获,押到长安。至德二载(757)四月,杜甫冒着生命危险,逃出长安,“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述怀一首》),奔赴肃宗临时驻地凤翔,受任为左拾遗,这是一个从八品、却又很接近皇帝的谏官,地位虽不高,却是杜甫仅有的一次在中央任职的经历。就在作谏官的头一个月,他因“见时危急”,上疏营救房琯的罢相,不料触怒肃宗,遭到审讯,几受刑戮。八月,他由凤翔回到 州探视妻子。九月,唐军收复长安,十月收复洛阳,肃宗于十月底返京,杜甫也回到长安,仍任左拾遗。次年(758)五月,杜甫受到肃宗新贵与玄宗旧臣斗争的影响,外调为华州司功参军,从此与长安永别。杜甫回到华州,已是初夏。这时关中大饥,朝廷内李辅国专权,玄宗旧臣房琯等被排斥。“满目悲生事,因人作远游”(《秦州杂诗二十首》),杜甫对政治感到失望,立秋后毅然弃官,西去秦州。在秦州不满四月,又在初冬赴同谷;停留一月后,走上艰难的蜀道,在年底到了成都。

(四)漂泊西南:肃宗上元元年(760)至代宗大历五年(770)。这十一年内,杜甫在蜀中八九年,在荆湘两三年,写了一千多首诗,占《杜工部集》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又呈吴郎》、《秋兴》、《诸将》、《咏怀古迹》、《旅夜书怀》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优秀代表。尤其是旅居夔州(今四川奉节)期间创作的律诗,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和前期不同的,这一时期的杜诗带有更多的抒情性质,形式也更多样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创造性地赋予了七言律诗以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内容。杜甫在夔州时说自己“漂泊西南天地间”(《咏怀古迹》),实际上他在成都先后住过五年,生活还是比较安定的。上元元年春,他在成都城西浣花溪畔建筑了草堂,结束了四年流离转徙的生活。上元二年(761)末,杜甫的故交严武出任成都尹兼御史中丞,给了杜甫不少帮助。代宗宝应元年(762)七月,严武应召入朝,剑南西川兵马使徐知道叛乱,杜甫流亡到梓州、阆州。宝应二年春,延续八年的安史之乱结束,但国内混乱的局面尚未结束,西方的吐蕃又大举入侵,十月间一度攻陷长安。广德二年(764)春,严武又被任命为成都尹兼剑南节度使,杜甫也在三月回到成都。严武举荐杜甫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杜甫在成都节度使幕府中住了几个月,因不惯于幕府生活,一再要求回到草堂,最后严武允许了他的请求。永泰元年(765)五月,杜甫率领家人离开草堂,乘舟东下。“五载客蜀郡,一年居梓州”(《去蜀》),结束了漂泊西南生活的前半阶段。九月到达云安,因病不能前进,次年暮春病势减轻,才迁往夔州。在夔州居住不满两年,创作十分丰富,有诗四百余篇。

后来,因为夔州气候恶劣,朋友稀少,杜甫便在大历三年(768)正月起程出峡。三月到江陵。本想北归洛阳,又因河南兵乱,交通阻隔,不能成行。在江陵住了半年,移居公安数月,在年底到达岳阳。大历四年至五年是他生活的最后两年,居无定所,穷困潦倒,疾病缠身,十分凄凉。他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部分时间是在船上度过的。大历五年(770)冬,已半身偏枯的诗人贫病交困,飘零在长沙与岳阳之间湘江的一叶扁舟上,写下《风疾舟中伏枕书怀》这首三十六韵的长诗,诗中有句“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仍以国家为念。除了摇橹的船夫和一盏残灯与他作伴之外,仅剩下凄苍肃立的青山和瑟瑟入骨的寒风。几天后,诗人便溘然长逝了,终年五十九岁。

杜甫死后,灵柩停厝在岳阳。四十三年后,即宪宗元和八年(813),才由他的孙子杜嗣业移葬于河南首阳山下。

杜甫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经历了玄宗、肃宗、代宗三朝。他空有“致君尧舜上”的远大抱负,却始终未得到重用,一生饱经忧患。战乱的时局把他卷入颠沛流离中,使他真切地接触了当时的种种社会景象,因而能更深刻地体察到各种矛盾和弊端,体验到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困苦,并用诗歌把这一切反映出来。

杜甫说,自己是“乾坤一腐儒”(《江汉》)。在生前和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杜甫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流传至今的唐人选的唐诗里,只有韦庄编选的《又玄集》选了杜诗七首。高仲武的《中兴间气集》专门选录从肃宗到代宗末年这一时期的诗,其时也正是杜诗的代表作大量产生的时期,而选者还声称要力革过去选本之弊,“朝野通取,格律兼收”,共选诗人十六位,竟没有杜甫;五代时韦縠编选的《才调集》,选唐诗一千首,里面连杜甫的名字都没有。那时,杜甫并不显得伟大。

可是伟大的历史人物,终会为历史所认识。杜甫死后大约半个世纪,中唐诗人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称,诗至于子美,“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昔人之所独专”,“诗人已来,未有如子美者。是时山东人李白,亦以奇文取称,时人谓之李杜。”白居易《与元九书》称,杜诗“贯穿今古,缕格律,尽工尽美,又过于李(白)”。到了宋代,王禹偁在《日长简仲咸》中说过一句很深刻的话:“子美集开诗世界。”王安石则在《杜甫画像》里面说:“推公之心古亦少,愿起公死从之游。”苏东坡《王定国诗集叙》称:“古今诗人众矣,而杜子美为首。”到了现代,闻一多《唐诗杂论·杜甫》称,杜甫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大诗人,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

杜甫的诗,人称“诗史”。唐人孟《本事诗·高逸第三》中早就说:“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宋人胡宗愈《成都草堂诗碑序》也说:“先生以诗鸣于唐,凡出处去就、动息劳佚、悲欢忧乐、忠愤感激、好贤恶恶,一见于诗,读之可以知其世,学士大夫谓之‘诗史’。”杜诗被称为“诗史”,在于具有史的认识价值。他描写了安史之乱前后的许多重要事件,描写了百姓在战争中承受的苦难,以深广生动、血肉饱满的形象,展现了战火中整个社会生活的广阔画面。常被人提到的重要的历史事件,在他的诗中都有反映。至德元年(756)唐军陈陶大败,继又败于青坂,杜甫有《悲陈陶》、《悲青坂》;收复两京,杜甫有《收京三首》、《喜闻官军已临贼境二十韵》;九节度兵围邺城,杜甫写了《洗兵马》;后来九节度兵败邺城,为补充兵员而沿途征兵,杜甫写有“三吏”、“三别”。

杜诗不仅提供了史的事实,可以证史,有些还可补史之不足或失载,如《三绝句》中写到的渝州、开州杀刺史的事,未见史书记载,而从杜诗可见安史之乱后蜀中的混乱情形。《忆昔》则描述了开元盛世的繁荣景象:“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游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这是常被史家用来说明开元盛世的一首诗。写时事,不始于杜甫;但是到了杜甫,才以如此广阔的视野,并如此频繁地写时事。

当然,作为“诗史”,杜诗绝非客观的叙事,用诗体去写历史,而是在深刻反映现实的同时,通过独特的风格表达出作者的心情。清人浦起龙说:“少陵之诗,一人之性情,而三朝之事会寄焉者也。”(《读杜心解·少陵编年诗目谱附记》)杜甫的诗涉及玄宗、肃宗、代宗三朝有关政治、经济、军事以及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无不浸透了诗人的真情实感。例如杜甫中年时期的杰作《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和《北征》,里边有抒情,有叙事,有纪行,有说理,有对于自然的观察,有对社会矛盾的揭露,有内心的冲突,有政治抱负和主张,有个人的遭遇和家庭的不幸,有国家与人民的灾难和对于将来的希望。这两首长诗包含这么多丰富的内容,作者的心情波澜起伏,语言纵横驰骋,证明他在这不幸的时代,面对社会的种种现象都敏锐地发生强烈的感应。这样的诗是诗人生活和内心的自述,也是时代和社会的写真。

杜诗的形式多种多样。他令每种诗的形式都得到了新的发展。在五言古诗里,他善于记载艰苦的旅程、社会的万象、人民的生活以及许多富有戏剧性的言谈动作,最显著的例子是《羌村》、《赠卫八处士》、“三吏”、“三别”等。在七言古诗中,他擅长抒写或豪放或沉郁的情感,表达对于政治和社会的意见,如《洗兵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五、七言律诗占杜诗的一半以上,功力甚深。五律已见于杜甫的漫游时期,七律名篇多产生于到达成都以后。杜甫深厚的感情在五律中得到凝炼,在七律中得到充分的发扬。五律名篇有《春望》、《天末怀李白》、《春夜喜雨》、《水槛遣心》、《客夜》、《旅夜抒怀》、《登岳阳楼》等;七律名篇有《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楼》、《阁夜》、《咏怀古迹五首》、《白帝》、《诸将五首》、《秋兴八首》、《登高》等。杜甫还写了许多五言排律和多首七言排律,使排律得到很大的发展,其中《秋日夔府咏怀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长达一千字。杜诗中的绝句基本上都是在漂泊西南的最后十一年所写。由于古诗和律诗的巨大成就,杜甫的绝句往往不被人注意,但是在即景抒情、论诗怀友、吸取民歌精华等方面,杜甫的绝句仍有不少贡献。

“诗仙”李白和“诗圣”杜甫,历来公认是唐代诗坛上的双子星座。李诗不假人工,如行云流水,是后人可慕而不可学的天才美、自然美。而杜诗沉郁顿挫、深刻悲壮、气势磅礴,却又严格收纳在工整的音律节奏中,抑扬开阖、起伏呼应,都合乎于规矩,是人人可学的人工美、艺术美。羡太白之洒脱超俗者,多推崇李白。慕子美之学深品正者,推尊杜甫。正如严羽《沧浪诗话》所说:“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

杜甫把诗看作是他终生的事业,自称“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从七岁学诗,直到去世前夕,他从未停止过写诗。他既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又肯在艺术上狠下功夫,自称“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新诗改罢长自吟”(《解闷十二首》之七)。杜甫确实凭借着他瑰丽的诗歌,永远活在了我们的文学史上,成为中华文化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

当我们梦到杜甫跨过千年,飘然孑立于眼前时,那将不再是青衫灰黯、神色孤伤的形象。因为经过历代读者的重新描画,杜甫已不仅仅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中华文化的一种雄浑与博大、沉郁与明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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