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辛的诗画异质说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05 13:21

莱辛的诗画异质说

诗的图画化和诗的音乐化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看法。比较起来,诗的音乐化一说到十九世纪才盛行,以往的学者大半特别着重诗与画的密切关联。诗画同质说在西方如何古老,如何普遍,以及它对于诗论所生的利弊影响如何,美国人文主义倡导者白壁德(Babbitt)在《新拉奥孔》一书中已经说得很详尽,用不着复述。这部书是继十八世纪德国学者莱辛的《拉奥孔》而作的。这是近代诗画理论文献中第一部重要著作。从前人都相信诗画同质,莱辛才提出很丰富的例证,用很动人的雄辩,说明诗画并不同质。各种艺术因为所使用的媒介不同,各有各的限制,各有各的特殊功用,不容互相混淆。我们现在先概括地介绍莱辛的学说,然后拿它作讨论诗与画的起点。

拉奥孔是十六世纪在罗马发掘出来的一座雕像,表现一位老人——拉奥孔——和他的两个儿子被两条大蛇绞住时的苦痛挣扎的神情。据希腊传说,希腊人因为要夺回潜逃的海伦后,举兵围攻特洛伊(Troy)城,十年不下。最后他们佯逃,留着一匹腹内埋伏精兵的大木马在城外,特洛伊人看见木马,视为奇货,把它移到城内,夜间潜伏在马腹的精兵一齐跳出来,把城门打开,城外伏兵于是乘机把城攻下。当移木马入城时,特洛伊的典祭官拉奥孔极力劝阻,说木马是希腊人的诡计。他这番忠告激怒了偏心于希腊人的海神波赛冬。当拉奥孔典祭时,河里就爬出两条大蛇,一直爬到祭坛边,把拉奥孔和他的两个儿子一齐绞死。这是海神对于他的惩罚。

这段故事是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的《伊尼特》(Aeneid)第二卷里最有名的一段。十六世纪在罗马发现的拉奥孔雕像似以这段史诗为蓝本。莱辛拿这段诗和雕像参观互较,发现几个重要的异点。因为要解释这些异点,他才提出诗画异质说。

据史诗,拉奥孔在被捆时放声号叫;在雕像中他的面孔只表现一种轻微的叹息,具有希腊艺术所特有的恬静与肃穆。为什么雕像的作者不表现诗人所描写的号啕呢?希腊人在诗中并不怕表现苦痛,而在造型艺术中却永远避免痛感所产生的面孔筋肉挛曲的丑状。在表现痛感之中,他们仍求形象的完美。“试想象拉奥孔张口大叫,看看印象如何。……面孔各部免不了呈现很难看的狞恶的挛曲,姑不用说,只是张着大口一层,在图画中是一个黑点,在雕刻中是一个空洞,就要产生极不愉快的印象了。”在文字描写中,这号啕不至于产生同样的效果,因为它并不很脱皮露骨地摆在眼前,呈现丑象。

据史诗,那两条长蛇绕腰三道,绕颈两道,而在雕像中它们仅绕着两腿。因为作者要从全身筋肉上表现出拉奥孔的苦痛,如果依史诗让蛇绕腰颈,筋肉方面所表现的苦痛就看不见了。同理,雕像的作者让拉奥孔父子裸着体,虽然在史诗中拉奥孔穿着典祭官的衣帽。“一件衣裳对于诗人并不能隐藏什么,我们的想象能看穿底细。无论史诗中的拉奥孔是穿着衣或裸体,他的痛苦表现于周身各部,我们可以想象到。”至于雕像却须把苦痛所引起的四肢筋肉挛曲很生动地摆在眼前,穿着衣,一切就遮盖起来了。

莱辛的诗画异质说

在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诗人与造型艺术家对于材料的去取大不相同。莱辛推原这不同的理由,作这样的一个结论:

如果图画和诗所用的模仿媒介或符号完全不同,那就是说,图画用存于空间的形色,诗用存于时间的声音,如果这些符号和它们所代表的事物须互相妥适,则本来在空间中相并立的符号只宜于表现全体或部分在空间中相并立的事物,本来在时间上相承续的符号只宜于表现全体或部分在时间上相承续的事物。全体或部分在空间中相并立的事物叫做“物体”(body),因此,物体和它们的看得见的属性是图画的特殊题材。全体或部分在时间上相承续的事物叫做“动作”(action),因此,动作是诗的特殊题材。

换句话说,画只宜于描写静物,诗只宜于叙述动作。画只宜于描写静物,因为静物各部分在空间中同时并存,而画所用的形色也是如此。观者看到一幅画,对于画中各部分一目就能了然。这种静物不宜于诗,因为诗的媒介是在时间上相承续的语言,如果描写静物,须把本来是横的变成纵的,本来是在空间中相并立的变成在时间上相承续的。比如说一张桌子,画家只须用寥寥数笔,便可以把它画出来,使人一眼看到就明白它是桌子。如果用语言来描写,你须从某一点说起,顺次说下去,说它有多长多宽,什么形状,什么颜色等,说了一大篇,读者还不定马上就明白它是桌子,他心里还须经过一次翻译的手续,把语言所表现成为纵直的还原到横列并陈的。

诗只宜叙述动作,因为动作在时间直线上先后相承续,而诗所用的语言声音也是如此,听者听一段故事,从头到尾,说到什么阶段,动作也就到什么阶段,一切都很自然。这种动作不宜于画,因为一幅画仅能表现时间上的某一点,而动作却是一条绵延的直线。比如说,“我弯下腰,拾一块石头打狗,狗见着就跑了”,用语言来叙述这事,多么容易,但是如果把这简单的故事画出来,画十幅、二十幅并列在一起,也不一定使观者一目了然。观者心里也还要经过一番翻译手续,把同时并列的零碎的片段贯串为一气呵成的直线。溥心畬氏曾用贾岛的“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两句诗为画题,画上十几幅,终于只画出一些“潭底影”和“树边身”。而诗中“独行”的“行”和“数息”的“数”的意味终无法传出。这是莱辛的画不宜于叙述动作说的一个很好的例证。

莱辛自己所举的例证多出于《荷马史诗》。荷马描写静物时只用一个普泛的形容词,一只船只是“空洞的”、“黑的”或“迅速的”,一个女人只是“美丽的”或“庄重的”。但是他叙述动作时却非常详细,叙行船从竖桅、挂帆、安舵、插桨一直叙到起锚下水;叙穿衣从穿鞋、戴帽、穿盔甲一直叙到束带挂剑。这些实例都可证明荷马就明白诗宜于叙述而不宜于描写的道理。

朱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