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真《自责·女子弄文诚可罪》赏析-宋代诗词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13 11:21

自责·女子弄文诚可罪原文

自责(选一)

朱淑真

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

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

朱淑真《自责·女子弄文诚可罪》赏析-宋代诗词

自责·女子弄文诚可罪赏析

作者《掬水月在手》的小引云:“然翰墨文章之能,非妇人女子事,性之所好,情之所钟,不觉自鸣尔。”这话是正面说的。在宋代的道学统治下,妇女本身亦会受到这种势力的影响。这首诗里说的却是愤激性的反话。所谓自责,其实是对不公平社会的谴责。看一看第二首末句的“添得情怀转萧索,始知伶俐不如痴”,尤为显然。

一个对现实具有高度敏感的才女,在内心生活上亦必然充满矛盾。

朱淑真《自责·女子弄文诚可罪》赏析-宋代诗词

自责·女子弄文诚可罪作者简介

朱淑真

朱淑真,号幽栖居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她是北宋人还是南宋人,尚无定论。但她诗里写的都城多指南宋的杭州,如《夜留依绿亭》的“风传宫漏到湖边”,即其一例。因此,她在《元夜三首》中写的“新欢入手愁忙里”云云,也必是她青春时期。即是说,她的年轻时代是在杭州生活的。她诗的风格,也像是南宋人的作品。魏仲恭序《断肠诗词集》,中有云:“近时之李易安,尤显显著名者……比往武陵,见旅邸中好事者往往传诵朱淑真词。”魏序作于孝宗淳熙九年壬寅(1182),从口气上揣度,她似乎是距魏氏作序时期不太远的人。魏序又说,她的诗连同她的尸骨,一道给她父母焚化了,今所存者百不一存,可见她死得较早,死得很惨,所以在流传的诗词里,就看不到写她晚年生活的作品。

她的家境很富裕,从小受父母娇宠,所以亦有些任性。传说她和丈夫性格不相合,婚姻上不很圆满。曾经有一个“新欢”和她走动过几次,后来又分手了。她的《元夜三首》,在当时亦算写得很大胆的。

她常以明媚自然的笔调,把自己的内心生活表达得很坦率:“碧云信断唯劳梦,红叶成诗想到秋”(《恨春五首》)、“疑猜海角天涯事,搅乱衾寒枕冷人”(《灯花》)、“东君不与花为主,何似休生连理枝”(《愁怀》)。她的后半生,大概就被这种剪不断的情丝苦苦萦绕着。

她与李清照齐名,诗比李清照写得多,就在历代女诗人中,亦是数量多的一位,格调却比李清照低。感情之浓两人有相同处,但朱诗少含蓄而无余味,而且题材单调,境界狭窄,文字尤不够精炼,造句命意多有因袭类似之处。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二评朱词“骨韵不高,可称小品”,实亦可适用于朱诗。谢无量《中国妇女文学史》云:“今观其诗,虽时有翩翩之致,而少深思,由其怨怀多触,遣语容易也。”这批评是对的。个人的幽怨之情写得太多太随便了,那亦会带来艺术上的粗率浅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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