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赏析-[清]曹雪芹古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16 02:09

爆竹作品原文

爆竹

[清]曹雪芹

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

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

《爆竹》赏析-[清]曹雪芹古诗

爆竹作品赏析

爆竹亦名“爆仗”,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夜未艾,庭燎晣晣”(《诗经·小雅·庭燎》),“庭燎”,是作照明用的以松枝、芦杆和竹子做成的火把,竹子中空多节,燃烧时迸发“晣”的爆裂之声,此为爆竹的起源。至唐代,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爆之”,称为“爆竿”。到了宋代,则开始以纸、麻、火药为原料制作单个的爆仗与串连的鞭炮,其意义除了驱怪压邪之外,更添增了除旧布新、祈求吉利之意。

这首诗是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二十二回中为贾元春所作的灯谜诗。写元妃贾元春派太监送谜语给众人猜测,贾政奉贾母之命一一去猜,第一个就是元妃这首隐喻爆竹的谜语。这是一首“咏物诗”,这首诗既对爆竹的特征和形象作了传神的描画,也含蓄地暗示了贾府现在烈火烹油之盛和他日烟消火灭的命运。

曹雪芹简介

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籍贯沈阳(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四岁时迁居北京。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遗腹子(一说曹頫之子)。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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