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购物行为,应建立在游客自愿的基础上,是一种满足个人需求的选择。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把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甚至强制消费的行为,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避免将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带来的负面冲击,重要的是坚持“事先知情”和“事中自愿”的原则。“事先知情”要求经营者在游客作出决策之前,如实告知游客购物点的性质、商品价格范围、质量标准及潜在费用等信息;“事中自愿”则强调消费必须基于游客真实意愿,杜绝任何强制或诱导行为。这不仅是保障游客权益的基本要求,更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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